昌化镇

昌化镇简介
发布时间2016-02-14

   昌化镇简介

    

    

  一、区位特点及资源情况 

  昌化镇位于昌江县的西南部,昌化江入海口的北岸,南隔昌化江与东方市相望,东与乌烈镇接壤,北与海尾镇相连。西南、西北濒临北部湾。总面积125.786平方公里。下辖2个社区居委会、12个村委会,22个自然村,总户数5303户,总人口27597人,总劳力13610人。镇政府所在地距离县城58公里 

  昌化镇为滨海沙地平原地带,地势东高西低,属典型的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25度,全年无冬,光照充足,年平均降水量为900--1200毫米,属严重干旱地区。全镇现有蓄水工程3宗,主要有先南水库、靛村坝、光田水陂,设计灌溉面积3000亩。 

  昌化镇资源丰富,土地总面积12587公倾,其中耕地面积25089亩,水田面积4390.1亩,旱田4913.3亩,坡地面积15785.6亩;林地面积9.94万亩,其中海防林面积1.6万亩,森林覆盖率52%;可开发利用的土地5379.2亩。昌化镇地势广阔平坦,土地肥沃,适宜发展瓜菜种植,建有“万亩无公害瓜菜”基地一个;海洋资源丰富,海岸线长14.216公里,昌化港是华南四大渔场之一。可开发利用的浅海、滩涂面积4500亩。可开发利用的淡水面积5973亩,发展海洋捕捞业和海水养殖业条件优越;旅游资源丰富,旅游资源开发潜力巨大,被外国专家誉为“万亩沙漠落海南”的棋子湾,以其独特的“海湾大角”、“帆船石”、“祭海石”、“棋子篮”、“万人滩”等自然景观,吸引了众多海内外游客。已被省列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八大重点项目之一。镇内主要的旅游景点及人文景观还有:昌化江入海口风景带、昌化岭、昌化竣灵明王庙、赵鼎墓、治平寺碑、古昌城遗址、新城旧址、南园墓群等10多个。 

  二、政府机构设置情况 

  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党政机构设置,除按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必须设立的纪委会、人大主席团、人武部、妇联会、团委外,根据全县乡镇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党政机构设5个综合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发展办公室、征地办公室、旅游服务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负责镇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信访和机关后勤;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做好调研工作,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当好镇党委、政府领导的参谋;起草镇党委、政府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和一定时期的重点工作、重要活动的措施、步骤等。具体负责和协调镇组织、宣传、人大、纪检、统战、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负责和协调镇工农业经济发展事务,农田基本建设、农村体制改革、财政、税务、工商、粮食和乡镇企业、村办企业、个体企业、联办企业、招商引资、交通运输等工作。 

  (三)社会发展办公室 

  主要负责镇民政、农村养老保险、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建、国土管理、农民承包土地合同管理、环保、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等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四)征地办公室 

  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全镇农村土地征收、土地储备和土地整治工作;负责征地过程中的拆迁补偿、人员安置等工作;负责处理征收土地中所发生的补偿纠纷;负责征用土地工作中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五)旅游服务办公室 

  负责全镇旅游资源保护工作,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工作,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和旅游项目建设;负责全镇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完善旅游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旅游产业发展导向,指导和推进全镇旅游资源管理体制和旅游产业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指导旅游业吸引社会资本工作。 

  (六)人大主席团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3、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4、审查和批准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6、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 

  7、选举镇长、副镇长; 

  8、听取和审查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9、撤销镇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l0、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1、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2、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13、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纪律检查委员会 

  1、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的法规,积极配合县纪检监察机关,检查和处理全镇各单位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比较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2、检查、监督同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 

  3、负责向全镇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和党纪政纪教育。 

  (八)人民武装部 

  镇人民武部是镇委的军事部,又是镇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承办民兵、预备役、征兵和战时动员工作。 

  2、组织民兵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和抢险救灾等项工作。 

  3、担负战备和治安勤务工作。 

  4、战时组织参军参战,配合部队作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等任务。 

  (九)团委 

  团镇委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对全镇的各项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l、贯彻执行团员代表大会决议,党委及团县委的决定精神。 

  2、针对新时期青年工作的特点,研究对策。 

  3、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造就培养"四有"新人,团结带领本镇的青年学理论、学科学、学文化、勇于实践,为镇的两个文明建设建功立业。 

  4、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关心青年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组织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5、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本镇的各级团的组织,并做好团干的培训工作。 

  6、发展新团员,按时收缴团费,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积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十)妇联会 

  1、根据妇联章程及各项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扎实地开展各项妇女儿童工作。 

  2、深入乡村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映全镇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面临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3、开展各种培训、扫盲工作,增强广大妇女的"四有""四自"精神,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开展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的劳动保护、妇幼卫生、扶贫帮困,计划生育等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认真组织全镇广大妇女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  "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6、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实事,抓好妇女儿童工作的宣传,以引起全社会对妇女儿童问题的关注,利用社会力量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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