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村

白石村办公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01-26

  白石村办公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使用我村的计算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保证各设备的正常使用及安全,使现代办公设备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范围

  办公设备,包括茶杯、煮水器、文件柜、档案柜、扩音器、远程教育设备、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电话机、复印机、数码照相机、办公桌椅等用于办公、培训的所有设备。

      (二)设备管理

      所有设备由村委会主任负责统一管理,各设备使用人负责使用设备的日常管理。

      办公设备一律经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备案,其备案表由办公室存档。

      (三)设备使用

       3.1  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使用人负责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与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3.2  本部门借用办公设备,需填写设备使用申请表,并由负责人签字批准。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章操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按时归还。

      3.3  外部门工作人员借用办公设备,需填写设备使用申请表,并经该设备负责人和村委会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借用。

      3.4  离职的村“两委”干部,按照定对其使用设备进行处理(本单位购买的设备应当归还)。

      (四)设备维修

     设备发生故障时,由负责人报办公室统一安排维修。保修期外设备原则上委托供货单位负责维修

  本制度从2014年5月1日开始执行。

                                  白石村委员会

  2015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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