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田镇

十月田镇开展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战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6-01-18

  为全面推动我镇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整治违法建筑工作会议精神和《昌江黎族自治县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战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集中整治违法建筑的通知》(琼府[2013]61号)的要求,遵循“属地管理、联合执法、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疏堵结合、依法行政”的原则,深入开展工作,注重源头治理,打防结合,深入开展对全镇违法建筑的集中整治行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提升村镇建设品位,提升乡镇管理水平及文明程度,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建筑工作,进一步提升防控防违法建筑手段,攻坚克难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实现“控增量、减存量、建机制、保长效”目标,镇委、镇政府决定从2015年7月10日起2018至9月20日集中开展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战。在集中整治期间,各村委会和各单位部门要集中精力,以更坚定的态度,以更强有力的手段,更有效的措施,初步建立全镇防违、控违、拆违长效机制,以实现“新违建零控制、老违建负增长”的工作目标,为促进十月田镇经济建设发展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战有关工作,现成立十月田镇整治违法建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冯本俊(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刘永辉(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 冬(副镇长)

    成 员:符文辉(副主任科员)

    陈家行(纪委副书记)

    王年跃(十月田派出所所长)

    汤承锋(保平派出所所长)

    符仕江(司法所所长)

    王吉生(国土所所长)

    张成贤(十月田卫生院院长)

    王祖标(保平卫生院院长)

    郭教周(十月田供电所所长)

    洪贵棚(联络员)

    谢 晓(宣传员)

    王 宗(信息报送员)

    王明光(王炸村委会书记、主任)

    高丁民(好清村委会书记、主任)

    李高进(青山村委会书记、主任)

    陈荣光(保平村委会书记、主任)

    李元江(五丰村委会书记、主任)

    邹庭理(姜园村委会书记、主任)

    符 勇(沙田村委会书记、主任)

    林昌其(南岭村委会书记、主任)

    符志龙(塘坊村委会书记)

    兰文海(才地村委会书记)

    卢德才(万善村委会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冬副镇长兼任,负责协调各项工作任务。(电话0898-26561009)

    三、工作重点

    (一)坚决杜绝违法建筑增长。各村委会、单位部门要坚决严守“零增长”红线,进一步充实管理和执法力量,加大管控力度,划定管控责任区,明确责任人,认真落实“守土有责”,决不允许辖区内再出现新的违法建筑行为,放纵违法行为发生。

    (二)坚决拆除违法建设。按照违法建筑整治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严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顶风抢建谋取不正当利益、影响镇区经济建设、村容村貌、存在建筑质量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消除影响的等违建行为,经核查确定列入应拆除类的违法建设,各工作组要严格按要求,组织人员,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予以清理拆除。

    (三)坚决清理违法用地。要加大对2014年1月1日后发生的非法占用、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用地行为,特别是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对已动工建设,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影响公共道路、公共设施和其他城市景观的违法用地,必须严格执法、依法处置,做到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清理的坚决彻底清理。

    (四)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一是对继续出现新的违法建筑行为、突破“零增长”红线的地区,实行责任倒查,出现一宗、查处一宗、追究一宗,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对在整治违法建筑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参与违法建筑行为的行为人以及干扰、阻挠集中整治行动的不法行为和黑恶势力,由纪检监察部门和派出所从严从重依法查处有关人员,并按“追究一批”“移交一批”进行处理。

    (五)积极解决遗留问题。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各类历史遗留建筑物,尤其是符合报建条件的村民住宅和留用地建筑物,积极协调县国土、住建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逐步给予理顺,尽快给予完善相关手续。

    (六)全面结合开展工作。此次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要全面结合环保、环卫、禽畜养殖场等各方面整治行动协调开展工作,做到统筹规划、目标一致、步调一致,为我镇未来发展扫清违法建筑障碍,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打下坚实基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宣传阶段(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

    1. 动员部署,制定计划。一是迅速召开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全面部署,为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制订下发《十月田镇镇开展整治违法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各村委会、单位部门根据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制订符合实际的“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具体整治工作计划,并按要求狠抓落实。

    2. 宣传报道,营造氛围。镇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办公室及宣传部门要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对整治重点、集中整治时间等全面宣传,曝光违法建筑的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整治违法建筑工作氛围,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并组织专项工作组,深入村庄做好动员和宣传教育工作,争取群众广泛支持开展工作。

    (二)攻坚克难阶段(2015年9月—2018年9月)。

    在全社会迅速掀起整治违法建筑新高潮,采取强有力措施严防严控新增违法建筑行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组织开展拆除、清理一批违法建筑,坚决打好“三年攻坚战”。

    1. 高度重视,抓好组织实施。各村委会要设立整治违法建筑工作常设机构,大力推进整治违法建筑工作。各村委会主任作为责任人要亲自抓好部署,分管城建或国土工作干部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 重拳出击,抓好攻坚克难。

    一是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巡查管控力度,防止新的违法建筑产生,对新出现的违法建筑,要组织动员一切力量“打早、打小”,防止其蔓延扩散,确保“零增长”目标实现。

    二是结合攻坚战的整治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违法建筑整治推进计划,明确具体时间、任务目标和责任人,建立严格的责任机制并抓好落实。对排查出来的违法建设由镇整治违法建筑办进行分类造册,建立好台账,明确违建拆除任务、实施拆除责任人、拆除时间,做到拆除一宗,销案一宗。

    三是各村委会、单位部门、驻村工作组与镇整治违法建筑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整合作战资源的能力,认真履行职责,对各类列入应拆除类的违法建设,全力组织拆除工作,对违法用地上的违法建设项目,拆除后要严格按要求进行复耕复绿。对前期因各种因素未能顺利拆除的违法建设,充分进行调查摸底,专门组织研究讨论,做到一宗个案一套拆除方案,确保应拆违法建设顺利拆除、应清理违法用地顺利清理。

    四是各村委会、有关单位部门要做好“三年攻坚行动”期间保障工作,保证人、财、物各项保障到位,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做好各项应急预案,在每一次组织整治行动前要全面掌握各种不稳定因素和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针对性制定应急预案,从源头上防止突发事件发生,确保整治违法建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谐推进。

    3. 加强督查,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镇督查办要深入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对照整治计划和要求,主动介入各村开展“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对重点违法建筑案件,督促检查率要达到100%。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抓好各项整治工作推进,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二是整治违法建筑办、驻村工作组和各村委会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对整治工作要做到全力支持、全程指导,全面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三是纪检监察室要对村委会、单位部门在开展整治违法建筑行动中存在的违纪行为,及时通报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三)建章立制(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

    1.建立片区规划管理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把违法建筑遏制在萌芽状态。

    2.建立属地管理责任制,各村委会,要配合国土所、规划所人员加强巡查防控,做到打防结合,以防为主,让“防”成为常态。

    3.建立零报告制度。各村委会,要及时向镇整治违法建筑办公室报送巡查工作情况。

    4.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违法建筑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并予以严格保密,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依法予以严惩。

    5.建立规划管理利益导向机制。充分利用惠农补贴、危房改造补贴、报规报建费用减免等政策和手段,建立规划管理利益导向机制。通过利益导向,鼓励群众按照规定规程报规报建。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6月前)。

    整治违法建筑办将组织工作人员对各村委会开展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目标实现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作为对各村委会2016年农村“两委”干部工作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由镇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对查处整治不力、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相关责任人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或直接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引起高度重视,确保整治实效。各村委会、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在各辖区范围内设立常设工作小组。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兼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委会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整治任务和目标层层分解到村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完善整治违法建筑网格化管理机制,对各自辖区内的违法建筑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将违法建筑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各成员单位要清晰各自在整治违法建筑中的职责,明确各自管理任务,抓好工作进度,不推诿,不扯皮,要统一思想,相互兼顾、分工不分家,形成政府村组负责、单位部门支持的强有力的整治违法建筑工作机制。

    (三)加强教育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各村委会、单位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多渠道宣传整治违法建筑行动的重要意义和进度,营造声势,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对重点拆除项目、重点违法建筑案件的整治要全程跟踪,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最大限度的争取全社会特别是违法建筑当事人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四)落实督查督办,严格追究责任。三年攻坚行动期间,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办,跟踪督办违法建筑整治情况,对整治组织不力、工作迟缓、未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坚决追究责任。对违法建筑行为故意不报或瞒报的、讲情面不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对工作中不遵守纪律、不尽职尽责、不服从统一指挥的行为人及责任人,从严追究有关责任。

                                                        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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