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二、申请条件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2.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
三、申办材料
1. 当事人提交3张双方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 当事人持有效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及提交其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核准—办结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