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岭村

民政优抚对象申报
发布时间2016-06-08

  一、法定依据 

  《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发【2007102、《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发【20123 

  二、申请条件 

  1.烈属; 

  2.因公牺牲军人家属; 

  3.病故军人家属; 

  4.复员军人; 

  三、申办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 退伍证、入伍相关证明材料; 

  3. 医疗疾病证明等; 

  4. 申报登记表;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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