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园村

十月田依法拆除姜园村山源冷库2533平方米
发布时间2019-03-29
  
林谟谐县长到姜园村指导拆违工作   

  为贯彻落实“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问题,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和保护农用地使用。自3月10日上午,陈国斌副县长在十月田镇政府二楼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依法强制拆除姜园村委会东南侧邱万安违法建设山源冷库2533平方米的协调会议至今,已全部顺利拆除完毕。 

  在协调会上,围绕如何顺利拆除冷库工作进行了讨论,还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进一步抓好落实。十月田镇党委书记林书科就邱万安冷库执法程序完成阶段及执法依据情况做了汇报介绍,并结合实际对拟拆除的冷库提出相关建议。 

  陈国斌副县长对此次拆违提出意见:一是各职能单位要坚决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严格按规按时,打好拆违攻坚战,认真做好"两违"处置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强化宣传引导等工作。二是各职能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两违”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紧迫感、责任感,对于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冷库的情况要坚决“零容忍”,并明确户主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手段维护他的权益,但不影响行政执法。三是各职能单位在执法前要体现出“温度”和人性化,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和十月田镇政府以及姜园村委会可以帮助引导邱万安在村庄内用套图斑的形式寻找设施农业用地,以便将冷库设备进行搬迁达到止损目地,十月田镇政府可以帮助出面协调邱万安后续建设冷库所需村镇银行贷款问题。 

  为顺利完成此次拆违工作,十月田镇及相关部门一方面多次上门做足邱万安的思想工作,并为其在后期合法用地审批、银行贷款等方面予以帮助和协调,消除其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安排镇干部、姜园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帮助其将冷库设备、生活用品、门窗等可二次使用物品搬迁,减少经济损失,同时,对标拆违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镇主要领导每天上门敦促拆违进度。 

  据了解,2018年6月4日县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根据图斑线索对邱万安擅自兴建硬化地面水泥砖铁皮棚房一事进行调查,经初查当事人未能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为查明事实,县综合执法局于6月4日对此案立案调查。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6月7日为调查取证阶段,共取得现场勘查笔录1份(附现场取证相片),当事人调查笔录1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2018年7月27日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昌综执告字{2018}32号)并送达当事人。2018年12月22日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昌综执告字{2018}142)并送达当事人。2019年3月5日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关于加强对山源冷库等涉及“大棚房”问题项目清理整治的通知》,要求十月田政府于2019年3月18日前完成山源冷库违法违规建设设施整治工作。但违法当事人邱万安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拟报请县人民政府对邱万安擅自建设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下一步,十月田镇将继续保持对“大棚房”清理整治的高压态势,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对于不合规的问题大棚坚决予以整改,重拳出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撰稿人:王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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