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岭村

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6-03-23

  1、支部委员参加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和支委民主生活会。

  2、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3、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和时间,提前五天报上级党组织。

  4、民主生活会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坚持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注重提高会议质量。

  5、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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