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便民服务宗旨:为民服务、便民办事
二、便民服务内容:
㈠代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住房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身份证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㈡、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㈢、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站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站,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为站员,各村民组长为站内联络员;
2、服务站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员AB岗制,确保工作时间人员不脱岗;
4、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5、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6、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7、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点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8、实行集中办公制度,集中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日。每天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五、村便民服务站工作流程
实行严格坐班管理制度,并将村级直接报送制度纳入便民服务站运行范畴,其具体流程如下:
受理。对村民提出的要求,由村便民服务站坐班人员负责受理、登记,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村一级无法办理或难以办好的,由服务站坐班村干部负责代办,报送到镇行政中心服务窗口。
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由村干部调查核实后,及时办理应由村级协办的相关手续。
3、报送。由便民服务站报送负责人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向镇政府上报。
4、回复。由负责代办的服务站村干部负责全程跟踪了解办理结果,领取已办证照等相关手续,及时向村民回复。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把办好群众的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热情受理群众办事事项,按照服务事项的分类,属于村上办理的立即办;属于上级办理的,审查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不齐的告知应补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填写代办单,作好登记表,向镇便民服务点或有关部门送交相关资料办理;
4、上级办结后,及时取回,通知群众取件,对确实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5、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镇便民服务点、有关部门联系,做好情况反映和信息沟通工作;
6、做好记录登记台帐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