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介绍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是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015年,国家卫计委全面推开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
二、申请条件:
1.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上市的区是否需要办理《婚育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4.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三、所需材料:
1.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 身份证;
3. 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4.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5. 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四、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