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昌化江畔木棉红”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2、3月份举办“2016·昌化江畔木棉红旅游”活动,4、5月举办“2016·芒果飘香昌江情旅游”活动,6、7月份举办“2016·玩海激情棋子湾旅游”活动。为推动昌江旅游活动,打造“昌化江畔木棉红”文艺创作活动品牌,展示“山海黎乡·纯美昌江”自然风光、人文民俗、经济建设的美好景象,宣传昌江的文化旅游元素,推动昌江文化旅游发展,现决定举办第四届“昌化江畔木棉红”摄影大赛,即日起向全国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征稿。
一、主办单位: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昌江黎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海南省摄影家协会
二、参赛细则
(一)参赛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须在昌江黎族自治县境内拍摄,反映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及民俗和社会、经济发展等作品均可投稿参展,作品体裁不限,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的作品。
2、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题材、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为8幅,(组照按1幅计算,每组为4—8幅)。作品采用JPEG文件,上传照片最长边不超过1024像素,文件不大于1MB。摄影作品不得人为去除EXIF信息,不得添加任何影响摄影作品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LOGO、签名、水印及修饰性边框等。
3、接受全景拼接摄影作品,但要求全景拼接仅用于拓展视野,且拼接成全景作品的照片要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使用同一设备一次性完成;谢绝提供电脑合成、电脑创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二次构图、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删减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曾入选省级以上摄影比赛的作品,不可参加本次比赛。曾入选各类摄影比赛,作者放弃获奖权利或被取消参赛资格的作品,严禁参加本次比赛。
5、投稿者须为投稿作品的原创人,应保证对其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自负。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6、本次活动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不收费,不退稿。在一、二、三等奖中,同一作者不得重复获奖。在优秀奖及入选作品中,同一作者可以重复获奖。所有入选作品均可作为加入海南省摄影家协会会员资格之一。所有入选作品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拥有使用权,以及授权公益使用,不再支付稿酬。主办单位在评选结束后将调取所有入选作品大数据的原始数字文件,用于展览、出版物、印刷品、媒体网络、宣传广告等用途。
8、投稿者均视为有原始数字文件参赛,入选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入选作品的原始数字文件。
9、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投稿者全部作品参赛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各摄影家协会会员将根据协会章程给予处罚。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评选出108幅摄影作品
一级收藏品:1幅 奖金15000元(现金10000元,5000元昌江旅游代金券)
二级收藏品:2幅 奖金8000元(现金6000元,2000元昌江旅游代金券)
三级收藏品:5幅 奖金5000元(现金4000元,1000元昌江旅游代金券)
优秀作品:20幅 奖金2000元(现金)
入选作品:80幅 奖金500元 (现金)
以上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三、截稿时间
2016年9月30日止。
四、投稿方式
上传至 2990118292@qq.com邮箱,每幅作品文件需注明:作者作品题目、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居住地区。上传作品时,打包为一个附件,邮件主题格式需填写:第四届比赛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五、作品评选
主办单位将邀请摄影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隐去作者姓名进行评选。比赛结束将在南海网摄影家之窗、阳光岛社区情系昌江版、海南一家昌江版公告,以及新闻媒体宣传。
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昌江黎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海南省摄影家协会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