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对象
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平反人员。
二、申报程序
个人申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烈士证明书、错杀被平反人员平反证明材料、本人与烈士或错杀被平反人员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村(居)委会初审——镇民政办复审——县民政局审核——省民政厅审批
三、补贴标准
每月130元
一、实施对象
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平反人员。
二、申报程序
个人申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烈士证明书、错杀被平反人员平反证明材料、本人与烈士或错杀被平反人员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村(居)委会初审——镇民政办复审——县民政局审核——省民政厅审批
三、补贴标准
每月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