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尾镇

海尾镇部门联动,助力《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0-06-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社区矫正法》,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群众知晓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由昌江县司法局牵头,联合海尾镇司法所、镇妇联、团镇委等部门于2020年6月17日上午,在海尾镇海供超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参加活动的人员有县司法局副局长刘凌,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室主任陈作贵,普法和依法治理室科员李开祥,镇司法所所长李业进,镇妇联符金葵,镇社工钟纳及镇志愿者们。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条幅、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读本等方式向过往的群众和街边商户宣讲《社区矫正法》,为以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此次活动共计发放《社区矫正法》100余本,有关《社区矫正法》宣传折页160余份,宣传手袋200余个等。

  在宣传桌前,县司法社区矫正管理室陈作贵主任、普法和依法治理室李开祥科员以及镇司法所所长李业进一边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物品,一边给群众讲解《社区矫正法》的由来及作用,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关心身边人、关注身边事,共同推动《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为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共同努力。

 

 

  《社区矫正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制保障,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基础环节。《社区矫正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领域首部专门性法律正式出台,在完善社区矫正法律规范体系的进程中迈出关键性一步。

  此次活动意义非凡,不仅是一场普法宣传活动,也是一场普法教育。通过活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修复与社会的关系,引导群众认识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正视和监督身边的社区矫正对象;强化矫正对象的服务意识,提高他们的身份认识,用行动重塑自我,洗涤心灵,遵纪守法、树立信心,增强其积极改造的决心,进一步提高海尾镇各社区矫正教育帮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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