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
事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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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便民服务 |
事项名称 |
妇女权益受到损害纠纷调解受理 |
行使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条 |
办理主体 |
妇联 |
受理条件 |
妇女权益受到损害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3个月 |
承诺期限 |
3个月 |
办理部门 |
镇人民政府 |
办理地点 |
镇行政服务大厅 |
联系电话 |
089826818040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妇女权益受到损害纠纷调解流程图 |
服务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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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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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监察局26699917、县政务中心26698138、镇纪委26818314 |
在线办理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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