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班制度
1、坐班人员:村(居)“两委”干部、镇驻村干部、县包联促工作人员。
2、坐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3、坐班要求:坐班人员必需坚守岗位,填写坐班日志。
4、坐班责任:实行首问负责制。值班人员负责接待、处理村民纠纷,化解矛盾,维护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代理制度
5、村民矛盾纠纷事务实行代理制,谁值班谁负责。
6、代理范围为本村村民矛盾纠纷等事务。
7、受理村民矛盾纠纷不准收费。
议事制度
8、值班人员应及时、主动将棘手的纠纷向村“两委“汇报。
9、重大纠纷实行一事一议。
10、党支部牵头,会同村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11、主题明确,集体商议,达成共识。
协调制度
12、实行村党支部主导下的村民矛盾纠纷协调动作机制。
13、纠纷协调工作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14、村党支部就重大问题要及时做出处理指导意见。
联动制度
15、实行县、镇、村三级联动协调的村民矛盾纠纷处理机制。
16、倡导村事村办,协调不了的重大问题逐级上报。
17、建立县、镇、村三位一体信访调解网络。
18、以“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为目标,打造“零”上访村。
奖罚制度
19、在应坐班时间里,只要县、镇查岗工作组到村(居)委会后,应坐班人员不在岗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不坐班。
20、“两委”干部因无故不坐班一次,从其本人生活补助里罚扣200元人民币,所在村(居)书记、主任相应罚扣100元人民币。
21、每季度因无故连续四次不坐班或累计六次不坐班的,镇委对其本人作“三停”处分,所在村(居)书记、主任作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