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阳村

红阳村村民卫生公约
发布时间2016-03-13

 

  为了增强全体村民的卫生意识,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形象,特制订以下村民卫生公约:               

   一、全体村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建设文明、整洁的家园是每个村民应尽的义务,全体村民应人人参与村卫生整治活动,提倡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文明卫生新风尚,自觉改善环境卫生面貌。 

   三、做好家庭环境卫生,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家中杂物堆放整齐,做到家具整洁亮丽,周边环境卫生清洁。 

   四、配合村保洁员做好垃圾集中处理工作,不乱倒、乱放生活垃圾和随放建筑垃圾。 

   五、自觉维护道路、河道及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袋、果壳和杂草杂物,自觉保持整洁。 

   六、对不文明的卫生行为,做到相互监督、相互约束,人人参与,相互帮助,相互提高。 

   七、对发生不讲公德,不讲卫生,并不接受教育的户将取消年度星级文明家庭评创资格。 

  八、不准随意焚烧秸秆和有害物品,排放未经处理的人、蓄粪便,在道路上晒东西和堆放建筑材料,蔑视环卫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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