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
事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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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便民服务事项 |
事项名称 |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申报 |
行使依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 |
办理主体 |
财政局 |
受理条件 |
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镇人民政府 |
办理地点 |
镇行政服务大厅 |
联系电话 |
089826818040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申报事项流程图 |
服务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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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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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监察局26699917、县政务中心26698138、镇纪委26818314 |
在线办理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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