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五个全国法治宣传日。为了更好地宣传《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增强民众法治意识,4日上午,昌江县普治办组织公、检、法、国土、住建、工商、地税、人社等24个部门120多名宣传工作人员在县文体中心集中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各单位采用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读物等方式,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9000多份,解答咨询150多人次,受众5000多人次。
据了解,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定国家宪法日,目的是传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