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

昌江:监督关口前移 组织签订廉洁风险防控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0-06-29

    “认真履行公共工程或土地出让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建立廉洁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清单……”

    “坚决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绝不采取暗示、授意、打招呼、递条子、指定、强令等方式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

    为扎实做好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生,近日,昌江县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业主单位签订廉洁风险防控承诺书,促进防范化解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廉洁风险,进一步营造廉洁从业良好氛围。

    该承诺书明确了落实主体责任、遵守建设程序、坚持廉洁从政、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接受监督等事项,重点就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教育、管理、监督等作出规定、提出要求,旨在督促各在建项目业主单位充分认识做好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在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层层压实责任,促使党员干部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为扎实有效开展跟踪监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廉洁风险防控承诺书的签订,对我们业主单位来说是一种提醒,让我们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敬畏党纪、敬畏法律;也是一种承诺,让我们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格要求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更是一种心声,让我们着眼大局认清形势,坚持正风肃纪,用安全、廉洁、高效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县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在代表业主单位宣读承诺书后接受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该县共有29个主体责任单位签订廉洁风险防控承诺书,涉及124个在建公共工程和13个土地出让项目。“廉洁风险防控承诺书的签订,不仅实现了监督管理的关口前移,也完善了相关监督约束机制,为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健康发展筑起了一道‘廉洁防线’和‘纪律屏障’。”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昌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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