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昌江县委批准,昌江县纪委县监委对县文化馆正科级干部曾高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曾高文在担任昌江县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副台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招投标、项目工程承揽、项目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昌江县纪委县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曾高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海南廉政网 作者:方丽、袁平 编辑:吉书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