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的重大战略决策,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现发布如下通告: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和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乡霸村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3、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5、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放贷非法讨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6、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7、对资源进行私挖滥采的砂霸、石霸和各类种养殖业中滋生的渔霸、猪霸、果霸等黑恶势力;
8、以收取“保护费”名义,针对娱乐场所、运输车队、从事非法营运的“黑出租车”等管理相对薄弱的场所、行业和外来种植户、收购商等弱势群体实施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9、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等九类涉恶类犯罪行为。
10、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线索,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一律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邮寄地址:
1、昌江县行政机关大楼政法委办公室523室
2、昌江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机关办公大楼县纪委接访室)
3、昌江县昌江大道33号(昌江县公安局)
4、昌江县石碌镇科技路(昌江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举报邮箱:
1、cjshce@163.com
2、cjjw26699908@163.com
3、zfw26699000@163.com
举报电话:
1、26699000(县政法委办公室)
2、26699908(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办公室)
3、110或26627110(公安局指挥中心)
4、0898-26637266(昌江县扫黑除恶办公室)
特此通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扫黑除恶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来源:昌江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