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

昌江县纪委监委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发布时间2017-02-04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负责县纪委监委全面工作、县委巡察工作,分管干部室。

文开能(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协助林琳同志主持县纪委监委日常工作;分管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陈少坤(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协助林琳同志分管干部室;分管第二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郭宏梅(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分管信访室和工青妇工作;协助文开能同志分管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联系叉河镇纪委。

    符升文(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分管案件审理室;联系石碌镇纪委、七叉镇纪委、王下乡纪委。

    文承彬(县纪委常委)  分管调研宣教室;协助陈少坤同志分管第四监督检查室、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联系乌烈镇纪委。

      (县纪委常委)  负责县委巡察办工作;协助文开能同志分管驻县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协助陈少坤同志分管第七审查调查室、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联系十月田镇纪委。

李家安(县监委委员)  分管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昌江县纪检监察保障中心;协助文开能同志分管第一监督检查室;协助陈少坤同志分管第二监督检查室。

漆振兴(县监委委员)  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室;联系海尾镇纪委、昌化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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