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烈村“三亮三定”工作机制
对驻村干部及村“两委”干部进行细化量化工作要求,确保规范服务,实行“三亮三定”工作机制,即“三亮”为:
一是亮身份。将驻村干部及村“两委”干部联系方式,值班表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示,方便群众联系监督。
二是亮职责。明确规定驻村干部负责传达上级政策部署,监督村事务运行,督促中心工作落实,村“两委”干部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代办群众事项,搞好环境卫生整治等具体职责。
三是亮程序。全程代理服务程序分为五个环节。
(一)访,驻村干部及村“两委”干部,除坐班外,还要经常走访群众,掌握村情民意,了解群众所需。
(二)受,对群众代办事项,在受理范围内的及时受理,填写《“办事档案”登记表》;对不合政策规定的,讲明政策,说明原由。
(三)办,可以当场解决的事情必须即收即办;需到镇办理的原则上三天内办结;需到县办理的原则上一周内办结或反馈。
(四)答,办理结果及时答复群众;对未办结的需要说明情况或在条件成熟后再行代办。
(五)归,代理结束,将代办结果及时相关材料及时归档。“三定”,一是定时,驻村干部工作日每周入村不得少于2天;非工作日时,村内有事,随时到村开展工作。二是定量,要求驻村干部及村“两委”干部每周走访群众3至5户,对信访重点户,老党员,困难户帮扶对象等要做到每月必访,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定制。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承办事项办结后,由申请人在办理结果登记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