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内容:
①财务情况。村年度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等。
②工作安排情况。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村干部分工,村民代表形成的决定、决议及落实情况。
③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村级道路、水利、文教卫等的立项经费筹集、工程招标、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等。
④集体资产管理情况。村集体企业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等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入股、土地征用补偿费的使用,宅基地的规划和申报等。
⑤农民负担情况。农业税及附加数额,生产性的水费和电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等。
⑥计划生育情况。当年计划内生育对象的申报和获准生育者名单,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等。
⑦社会优抚情况。优抚对象和五保户的保障,筹资、筹劳的减免,农业“两税”的社会减免和灾款减免的分配与落实,国家投入的扶贫、农业开发,以工代赈等资金的使用情况,社会力量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接收、分配、发放等。
⑧村干部的管理情况。村干部报酬、民主评议、任期和离任审计以及将惩情况等。
⑨党建工作情况。党组织的重要决策,党员大会的重要决定、决议,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双培双带”和干部联系群众情况等。
⑩村民询问的答复和处理情况,村民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等。
2、公开程序:
①公开内容由村“两委”联席会议(村务公开监督组长参加)研究确定。
②村民委员会制公开内容清单。
③村务公开监督组审核签字。
④以村民委员会的名义公开。需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须会议通过后进行公开。
⑤村务公开后,村“两委”成员要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接受村民的询问,并做好解释、核查或整改工作。
⑥村民委员会要建立村务公开档案,并保留5年以上。
3、公开形式:
①设立固定公开栏公开;
②制作村务公开清单张贴到村民小组;
③通过广播、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
4、公开时间:
村务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常规性的工作按季度公开,固定性的工作长期公开,单项工作在任务完成后一次性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每季度首月的15日为村务公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