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村委会两委班子讨论,决定使用我村两委服务群众经费用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资助我村今年录取的符宏民等两名贫困大学生。根据石碌镇党委会议要求,资助标准为一本3000元,二本2500元,三本以大专2000元,现将有关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8月20日至8月27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村委会反映,联系人:符奋英 电话:15103690040
牙营村委会助学名单公示
姓名 |
考取学校 |
录取批次 |
标准(元) |
符宏民 |
沂州师范学院 |
二本 |
2500 |
符家华 |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
大专 |
2000 |
牙营村委会
2015年8年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