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竹沟村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服务
发布时间2016-03-18

  一、业务介绍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即为农村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 

  二、申请条件: 

  持有本镇户口,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且共同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全家户籍证明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有赡养关系的子女家庭收入证明; 

  4.疾病诊断证明,残疾证明,离退休证,离婚证明等; 

  5.其他有关证明和材料。 

  四、 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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