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用语规范
1、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
2、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打招呼“您好,你要办理什么”等,办理完毕要说“再见”。电话铃响三声以内要接听,首先讲“您好,乙洞村委会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请讲”。服务中注意使用“您好”、“请”、“对不起”、“再见”十字文明用语。
3、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或把服务对象引导到应去的窗口。
4、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要讲“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谢谢您的监督和帮助”。
5、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要讲“没关系,是我们应该做的”。
6、办理有关手续、证件时,要使用“请稍等”、“请填写”、“请交费”、“我马上给您办手续”、“对不起,您还缺少XX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XX规定,您的XX不能办理,请原谅”、“请收好您的XX等材料”、“请到XX窗口办理下一步的手续”等文明话语。
7、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如:“我不知道,问别人去”、“我要下班了,你快点”、“我刚才已经说过了,你怎么还问”、“你的记性真差”、“我就是这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找领导,去投诉好了”等。
(二)服务态度规范
1、服务群众要主动热情,先请其就座,再为其办理手续。
2、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要耐心倾听,全面细致地解答,包括具体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问题也要一并解释清楚。做到耐心细致、百问不厌、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训斥或歧视服务对象。
3、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五个一样”,即干部与群众一样尊重;生人与熟人一样热情;忙里与闲时一样耐心;大事与小事样周到;来早与来晚一样接待。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4、要实行“热心、诚心、耐心”服务。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对服务对象闹情结、耍态度。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倾听,耐心解释,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服务对象出现误解甚至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与其辩解争吵,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妥善予以解决。
(三)服务仪表规范。
1、窗工作时着装整齐,不穿奇装异服。
2、男同志不准留怪异发型,女同志在岗时不准浓妆艳抹。
3、工作时姿态文雅,站坐姿势端正,举止文明端庄。
4、不随意吐痰,不乱扔杂物,讲究卫生。
5、禁止穿拖鞋上班。
(四)服务质量规范
1、熟悉政策、法规,热情接待办事对象,准确解答问题。
2、认真受理各项业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承诺规定办理。主动向服务对象提供申报资料的范本与样表。应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对象其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主动介绍下一步应在哪个窗口办理。
3、书写的批文、单据等,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4、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缩短承诺时限,提前办结事项,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
(五)服务纪律规范
1、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各级“禁令”和县委的规定,严禁窗口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玩扑克、下棋、玩游戏、看电影、上网聊天、看股票、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2、上班期间各窗口工作人员不得扎堆聊天,不大声喧哗。 3、严格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
4、严格遵守中心的考勤和请假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按时上班,不脱岗,不空岗。
5、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工作岗位之便谋取私利,不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不准损坏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勤政廉洁廉洁,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