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社区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党支部全体党员,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由支部每个委员就支部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等方面情况,对照党章和上级关于社区建设的各项要求,进行检查总结,检查支部班子及个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法律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和制定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而交流思想,增强和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
四、民主生活会的准备。根据本社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要围绕民主生活会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支部成员之间交换意见,征求本社区和上级党组织意见,就一些重要问题初步统一认识。
民主生活会前,要将开会的日期、内容报告上一级党组织。提前将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认真准备。
五、民主生活会的原则。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原则,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要严于解剖自己,主动检讨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上的缺点和错误,诚恳接受别人的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要遵守民主生活会的纪律,不许歪曲和夸大事实真相,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击报复,不许把党组织内部交流思想的情况向外泄漏。
六、民主生活会提出问题的处理。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社区党组织解决,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法规的,应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交上级纪检机关及相关部门处理。
七、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一级组织报送会议情况和发言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
对于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措施,可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